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转债代码:118039 转债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
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
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由本次债券
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
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兴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兴业证券作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电力”、“发行
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煜邦转债”,债券
代码:118039,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持续密
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的相关公告,现就本次债券重
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决策审批概况
本次债券发行已经公司 2022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3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383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10.806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1,080.60
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0 号”文同意,公司 41,080.6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债券代码“118039”。
二、“煜邦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
煜邦转债。
(三)债券代码
(四)债券类型
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
本期可转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41,080.60 万元。
(六)发行数量
(七)票面金额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八)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3 年 7 月 20 日至
(九)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50%、第二年 0.70%、第三年 1.00%、第四
年 1.60%、第五年 2.20%、第六年 3.00%。
(十)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
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
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者已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
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一)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7
月 26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1 月 26 日)起至可转换公
司债券到期日(2029 年 7 月 19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
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十二)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0.12 元/股。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
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2023 年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跟踪第【391】号 01),
发行人煜邦电力主体信用级别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
为 A。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担保事项
本次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十六)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兴业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现将本次《北京煜
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
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公告》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383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 410.8060 万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期限 6 年,
合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1,080.6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16.07 万元(不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364.5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
“XYZH/2023BJAA8B0219”的《验资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截至 2025 年 5 原预定达到
序 募集资金计划投 募集资金 目
项目名称 月 31 日募集资 可使用状态
号 资总额 投入进度 状
金累计投入 日期
态
北京技术研发中 未
目 项
未
海盐试验测试中
心技术改进项目
项
项
截至 2025 年 5 原预定达到
序 募集资金计划投 募集资金 目
项目名称 月 31 日募集资 可使用状态
号 资总额 投入进度 状
金累计投入 日期
态
海盐智能巡检装
未
备与新一代智能
电力产品生产建
项
设项目
合计 40,364.53 10,399.23 / /
(三)拟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情况及原因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智能电力产品、智能巡检、信息技术与储能,此次募集资金投
资的三大项目的子项目覆盖了电力产品、智能巡检、信息技术与储能业务的研发、测
试与生产。
近年来,智能巡检及园区智慧巡检的行业竞争态势呈现加剧趋势。低空经济、机
器人等领域的相关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性能提升、服务优化等方面加大投入,推动
市场竞争从单一的技术竞争,转变为涵盖技术、服务、品牌、价格等多维度的综合竞
争格局;头部企业技术迭代,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挤压了项目市场空间。此外,巡检
机器人等个别产品受市场环境影响,客户的投资进度不及预期。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的情况下,客户对智能巡检产品与服务的价格敏感度不断提高,由于竞争激烈,行业
利润水平亦随之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公司经过对市场环境、竞争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的审慎研究与评估,本着对投资者
负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定暂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部分巡检类子项目。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巡检业务相关技术与产品的研发,保证公司智能巡检业务
的可持续发展。
此次终止的巡检类的子项目包括,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中的巡检机
器人产品研发、陆上光伏风电巡检和海上风机巡检系统开发中的海上风机巡检系统开
发、传感与数据处理专项技术研究等子项目,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中的智
能巡检产品试验测试能力建设子项目,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生产
建设项目中的激光雷达生产线建设、输电线路图像在线监测装置生产线建设子项目。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
子项目/研 原计划使 资金
募投项 调整 节余金
发课题/建 项目概述 用募集资 实际
目名称 方式 额
设内容 金金额 投入
金额
巡检机器 研发适用于变电站的巡检机
人产品研 器人,完成相关关键技术的 787.4 - 终止 787.4
发 积累,形成标准化产品。
终止海
上风电
陆上光伏 研发适用于陆上光伏风电和
巡检部
北京技 风电巡检 海上风机巡检的在线监测装
分,保
术研发 和海上风 置和巡检机器人等硬件设 1,893.40 - 1,242.00
留陆上
中心暨 机巡检系 备,以及相关 AI 缺陷识别
光伏风
总部建 统开发 系统。
电巡检
设项目
部
利用摄像机、激光雷达、红
传感与数
外相机等采集信号并预处
据处理专
理,通过网络系统传输到后 718.17 - 终止 718.17
项技术研
台分析系统,系统自行对异
究
常情况进行辨别、分析。
针对智能巡检产品和整体解
决方案开展综合实验测试条
海盐试 件建设,针对关键分系统开
智能巡检
验测试 展半实物仿真试验室建设,
产品试验
中心技 构建涉及多学科的综合试验 2,723.46 - 终止 2,723.46
测试能力
术改进 条件,对产品的核心技术、
建设项目
项目 关键算法等进行验证,考核
产品设计指标实现情况,并
促进解决方案的创新。
利用公司前期自研的低成本
激光雷达系统、高性能激光
海盐智 激光雷达
雷达系统等产品研发成果,
能巡检 生产线建 2,807.69 - 终止 2,807.69
以及在研的激光雷达位姿解
装备与 设
算、视觉融合等项目的研发
新一代
成果组织量产。
智能电
输电线路 利用前期自研的智能视觉监
力产品
图像在线 测平台样机、图像枪机以及
生产建
监测装置 后续图像云台机、图像视频 1,504.01 - 终止 1,504.01
设项目
生产线建 机产品化研发项目的研发成
设 果组织量产
总计 10,434.13 - 9,782.73
上述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对应节余募集资金 9,782.73 万元,将继续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未来公司将尽快寻找有发
展前景的新项目,合理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履
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拟对除上述终止子项目
外的其余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号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智能电力
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1)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
本项目涉及的总部建设事项基本已按原计划实施,其涉及的研发内容主要包括下
述四个方向:
①基于智能电力产品的电力物联网信息采集技术研发子项目:国网和南网正在推
进新一代智能电能表和融合终端的产品技术标准,为了确保研发工作符合行业最新规
范和技术要求,避免因标准更新导致研发工作的反复,公司出于审慎原则,决定等待
国网标准最终确定、南网智能网关电能表检测通过后再加大设备投入,提高资金使用
效益;
②面向复杂使用条件的无人机机巢可靠性设计技术研究子项目:公司前期已完成
一批面向终端用户的产品,但可靠性的提升需要更多的实践数据,因此公司主动放缓
产品研发和定型进度,集中资源提升无人机机巢的长期运行可靠性验证和运行保障,
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
③储能系统运行信息采集设备研发、储能系统嵌入式安全监控设备研发子项目:
金投入开展了电池模组及 PACK、储能电池集装箱系统的研发并于 2024 年定型量产。
子项目作为储能产品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待公司自研储能相关技术、产品相对成熟且
应用前景更明确清晰后,继续开展子项目的研究工作,可与公司在售储能产品形成良
好互动,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
④电力数字孪生系统研发项目: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特别是大模型技术的大发展,
使数字孪生的构建及应用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客户对数字孪生模型的需求不仅要能
够反映物理实体的状态,还能通过人工智能算法进行自适应学习和智能优化。为了达
到更好的研发效果,将人工智能和大模型技术应用于公司的数字孪生产品,公司决定
将项目研发进度延期。
基于上述原因,为优化资金的投入产出效果,公司决定将上述研发项目实施期延
至 2026 年 12 月。
(2)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
该项目是配合各研发项目成果与相关产品进行性能测试,主要包括:智能电力产
品试验测试能力技术改造、电力数字孪生系统应用展示、储能设备在线监测与安全管
控系统演示验证项目。鉴于测试项目作为前序研发项目的延伸,其进程保持一定的同
步性,公司决定将上述测试项目实施期延至 2026 年 12 月。
(3)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本项目涉及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①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生产建设项目,主要为
物联网电能表所建设,目前建设进度已完成过半,将根据电网公司新技术标准推进后
期建设;②上游模块与器件生产建设项目,包括 HPLC 宽带载波模块、电流互感器和
电源变压器,基于客户对技术标准的提高,公司对产线的建设投资趋于谨慎并放缓进
程,未来配合电力产品研发和产线建设的进度,公司将加快推进上游模块与器件产线
建设;③配套生产设施改进及质量提升项目,包括了 MES 系统建设、质量监测能力建
设及自动化库房建设,公司已进行了部分投入,后续将配合产线建设与产能提升加快
推动配套设施改进建设;④无人机机巢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无人机巢是低空经济中
重要的基础设备,其功能和长期可靠性设计涉及多领域技术,客户对于机巢的要求逐
渐提高,现在技术和相关产品与软件平台处于攻克行业难题的快速迭代期,公司目前
对产品进行持续改进和验证,不断增强产品性能、提升标准化程度、进行产线自动化
规划的优化,因此推迟了海盐无人机巢产线的建设时间和投产进度。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决定将上述生产建设项目实施期延至 2026 年 12 月。
公司对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1)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
①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
国家电网在多个领域推进数字化转型与能源互联网建设,南方电网亦在加快数字
化转型,构建二三维数字孪生电网时空服务平台,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契合公司主营业
务,有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新机遇,推动公司战略高质量发展。公司聚焦智能电力
产品、智能巡检、电力数字孪生领域等高精尖领域,致力于持续开发和迭代新产品,
研发更多技术成果,丰富公司产品层次及产业布局。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
司研发、管理、营运团队建设,提升和完善公司总部职能,提高公司科技创新基础设
施支撑能力,增强研发效率及研发管控,有利于实现研发中心及总部管理现代化、集
约化和协同化,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②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
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以电网建设及运营为核心业务,近年来发布多项政策持续推
动智能巡检领域及智能电力产品领域发展。公司多项研发成果获得电网客户高度认可,
获得 12 项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颁发的科技进步奖或科技成果奖,1 项中国电机工程学
会科学技术奖,这些荣誉体现了公司在电力行业技术研发方面的领先地位和具备较强
的技术研发实力。公司在与电网长期合作中,持续开展智能电力产品的技术研发,积
累了丰富的开发经验及应用基础。公司注重技术的持续创新,不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
从研发团队、研发体系、创新投入等多方面入手,持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的
研究开发,公司研发团队及研发体系将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③重新论证结论
项目建设完成后,将为公司研发和运营服务提供较为充足的场所及基础设施。基
于上述分析,公司认为“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
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
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2)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
①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
公司的智能电力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电网的多个关键环节,其质量与可靠性直接关
系到电网的稳定运行。通过升级试验测试中心,引入先进的测试设备与技术,能够全
方位模拟产品在实际工况下的运行环境,对产品的功能、性能、电气特性、环境适应
性等进行深度检测与评估。同时,本项目将搭建涵盖电网数字孪生设备层、平台层、
应用层的完整系统演示中心和应用展示中心,承载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存储、
数据应用及系统可视化展示等功能,提升用户需求反馈速度和系统性能的迭代速度。
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测试分析能力、性能检测能力、试生产批量化验
证能力,缩短产品研发周期,加快公司产品商业化进程与公司效益的实现,增强公司
市场竞争力。
②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凭借深厚的技术积淀与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参与制定的多项中国电机工程学
会标准及国家电网企业标准,均已发布并实施,同时公司研发的多个项目受到客户认
可及肯定,并多次参与标准制定,有利于公司充分理解客户需求、全面贯彻行业标准、
明确行业发展方向,为项目建设实施提供支持。
③重新论证结论
基于上述分析,公司认为“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
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3)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①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
公司深耕电力行业二十余年,打造了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满足行业最新需求的产
品,为把握电网信息化建设和巡检技术发展带来的巨大战略机遇,本项目将以募集资
金购置先进设备,建设智能无人机巢、物联网电能表生产线及上游元器件产线,满足
智能巡检与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的市场需求。项目完成后将巩固公司在智能电力产品
和智能巡检软硬一体化领域的市场竞争力。项目包含的 HPLC 模块、电流互感器、电
源变压器等上游部件的生产线,将实现智能电力产品上游模块和器件的自产,利于公
司把控产品质量,增强规模效应降本增效,提高智能电力产品的毛利率与产品整体效
能。
本项目是智能巡检硬件及智能电力产品研发、测试、生产的最后一环,是公司技
术成果落地的重要步骤,项目的实施将增强公司硬件整体实力,符合公司“夯实硬件产
品压舱石硬件、大力提升智能巡检业务、积极拓展工业互联网产品和技术”及“软硬件
一体化发展”战略,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巩固并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②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
市场方面,“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明确提出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国家电
网、南方电网均加大了投资力度。受益于电网工程建设投资加速,应用于电网和各大
发电企业的智能电力终端产品市场有望快速扩容,按照国家电网规划,预计到 2025 年
接入终端设备将超过 10 亿只,到 2030 年将超过 20 亿只,为公司智能硬件类产品的增
长打开发展空间。公司涉及智能制造 10 余年,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及掌握熟练技能
的技术工人,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较好技术与人才条件。本项目通过在已建设厂房
内进行装修改造、设备配置、招募相关人员,进行智能巡检及智能电力产品产线建设
并投产,可实现从智能工厂建设、设备互联互通、数据采集分析、实时监控、高效节能
层面逐一研究推进,实现了生产、包装、入库的全链条智能化协作。
③重新论证结论
基于上述分析,公司认为“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五)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情况
募投项目之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实施主体为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
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丰潭路 929 号。根据项目实施需
要,增加实施主体的分公司即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作为共
同实施主体,增加其办公地浙江省杭州市作为共同实施地。
(六)保障延期后募投项目如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
的实施,为确保募投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公司将积极协调相关资源配置,有序
推动募投项目按计划实,确保募投项目如期完工,持续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加强对募
投项目的监督管理:
募投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项目策略,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预期
效益的实现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
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及时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程;
司业务可持续发展。
(七)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
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事
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需求,有利于公司优化资金的投入产出效果及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此次调整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和股东、债券持有人
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根据《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关于附加回售条款的约定: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
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或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
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之“四、本次发
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之“(十一)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
满足附加回售条件后,可以在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
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若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均
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将披露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提示性公告,届时公司将按照公
告内容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相关事宜。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煜邦转债”尚有 4,104,110 张挂牌交易,债券余额为人
民币 41,041.10 万元,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后,将触发“煜邦
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不排除上述“煜邦转债”会发生全部回售的可能。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事
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需求,有利于公司优化资金的投入产出效果及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公司已就上述
重大事项进行公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
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兴业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
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受托管理协
议》等相关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兴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
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应牛配资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